西山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期就要到来,由于清明节上坟人数剧增,山上草木枯死严重,加上近几年山上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同时,又因春耕生产,生产性野外用火剧增,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各村、林场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省、市、区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省、市、区领导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灭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分工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上坟烧纸,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分两阶段}
第一阶段:(时间:3月20日——3月31日)。
一是各村要在3月28日前召开村、组干部、党员参加的森林防灭火动员大会,各村小组召开村民大会,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对森林防灭火作出的严格而具体的工作要求,对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通告》、《致全区人民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公开信》、“十个不准”等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村在主要进山路口、人员密集区和重要地段悬挂两条以上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在外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二是各村要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灭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日—4月8日要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林场开会情况、物资准备情况、人员到岗、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
三是各村对辖区内的老、弱、痴、呆、傻等人员进行一次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灭火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情况报镇政府办公室备案。
四是每天要派出宣传车到林区对“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十个不准”等进行不间断宣传。
五是镇教办组织好全镇中小学校3月30日前全面开设森林防灭火专题课,通过小手牵大手,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灭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第二阶段(时间:4月1日——4月8日)
一是镇挂片领导和蹲点干部要下到各自责任区督促、检查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是镇半专业扑火队要在镇政府集中待命,其他各村防灭火突击队员也要相应集中待命。
三是加强值班调度、镇、村干部不得外出,如有事确需外出,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到“四清”,即:清楚掌握森林火险形势、清楚掌握林区分布和村情民情、清楚掌握防灭火队伍情况、一旦发生火灾要清楚掌握火灾发生和发展情况,为领导提供准确、科学的指挥依据。
四是按照分片包干方案,镇、村干部、护林员、“三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责,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登记,通过发传单、口头告知对方不能野外用火,并收缴火种等方式落实防火措施。在重点部位、重要地段要加派人员,严防死守。村书记(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离开本村,并要组织15至30人的义务扑火队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由镇纪检负责牵头成立督查组,对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情况、宣传发动情况、人员到岗情况,特别是防灭火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脱岗、漏岗等严肃处理。
五是一旦发生火情,挂片领导、蹲点干部、防火指挥部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务必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同时查清起火原因、对火灾肇事者严惩、绝不姑息。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灭火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制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森林防灭火工作由各村支书负总责。
西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