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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幸运28论坛 联圩镇 生成日期: 2020-11-0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调整幸运28论坛 联圩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及单位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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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府办发〔202039

 

 

关于调整幸运28论坛 联圩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及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

鉴于机构职能改革,部门职责和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确保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调整联圩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并明确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责。具体如下:

一、联圩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任:章元良   政府镇长

副主任:谭菊仁    人大主席

 员:      党政办主任

      党建办主任

        邹桂林    市场监督局恒湖分局局长

        符正仲    经济发展办主任

        尚龙云    农业农村办主任

            张学球    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闵文强    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熊正芬    卫生院院长

闵国平    联圩中小校长

        唐绍文    联圩中学校长

            闵志银    联圩街道社区党支部书记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具体负责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谭菊仁同志兼任,尚龙云、刘鹏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排查整治及督导等工作。

今后,除主任、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变动外,其他成员如需调整由所涉人员部门按分工原则自行接替,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一、明确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现明确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成员部门共同履行的食品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关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负责相关监管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

5.公布咨询、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6.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及时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和统计报表;

7.相互通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协调配合;

8.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9.依照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二)成员部门的食品安全具体职责

1.镇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知识的宣传,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时做好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2.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拟定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政策。根据食品安全监管、监测工作需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并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监督管理。

3.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生鲜乳收购监督管理;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4.镇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清理取缔违规占道经营食品流动摊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执法工作。

5.镇城乡建设办公室

负责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建筑工地集体用餐食堂的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建筑工地的有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6.镇中心小学、中学

负责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依法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重点加强学校食堂建设、学生集体用餐及生活饮用水的督查与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广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7.联圩镇司法所

协助相关部门拟定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8.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恒湖分局

负责全镇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公布相关监管信息;负责查处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组织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检查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承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镇纪委办公室

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监督各村(居)委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监管部门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0.联圩镇派出所

负责组织查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执法工作,查处暴力抗法案件;根据职责分工,参与相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联圩镇卫生院

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二、强化属地原则

各村(居)委会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中涉及本行政区域的相关问题;配合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承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综合监督,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无缝衔接监管体系,切实做好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组织保障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本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成立领导小组对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督察落实,对于工作不力导致的安全事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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