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乡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5·3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根据《幸运28论坛
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安字〔2024〕9号)文件精神,我乡决定自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整治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当前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严峻形势和严重危害性,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省级抓总、市县主责、压实责任、末梢发力”的原则,压紧压实属地党政主体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与密切配合、联动协作相结合,抓细抓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环节、全覆盖排查隐患,高标准、严要求安全检查,零容忍、零懈怠打击查处,全面排查清除全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职责,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切实解决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流通市场等突出问题,有效防范高温汛期安全风险,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乡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熊家文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廖 誉 党委委员、副乡长
朱慧明 金桥派出所所长
成 员:廖剑辉 乡社会治理办负责人
陈德勋 金桥派出所副所长
周启兵 金桥派出所副所长
胡金勇 城管中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社会治理办,廖剑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抓好风险隐患治理。各村(居)委会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判本地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风险,迅速开展排查:
1.排查方式。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原则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地毯式排查,要逐户检查、逐人过筛。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基层组织及派出所入户排查摸底作用,确保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烟花爆竹非法制贩行为,全力查剿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黑窝点、小作坊。
2.排查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场所。密切关注非法生产由主产区向非主产区“外溢”、非法作业场所更具隐蔽性、移动性等新特点,紧盯养猪场、果园、出租房屋、废旧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等重点场所。二是突出重点人群。对人员进出反常、用水用电异常的,重点逐一进行核查。对本地无业闲散人员和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要进行重点盯防,严防其为非法生产提供作业场所、介绍劳动人员;对近期关闭退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烟花爆竹涉药工序人员及其他掌握烟花爆竹制作技术人员,要进行登记造册,纳入管理视线;对外地来我乡从事生产作业人员,要严密关注其动向,保持警惕并跟踪核实。
(二)强化职责分工作、抓好源头安全整治。
1.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密切部门协作联动,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和频次,重点检查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点的安全要求、治安防范落实情况,及时消除源头隐患。
2.派出所、应急办等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检查力度,发挥信息化手段作用,严密监控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以及高氯酸盐、氯酸盐、硝酸盐等重点物品流向,严密防范原材料非法流失。发现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向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者提供原材料的,一律依法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吊销相关证照;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市场监督、应急办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生产药量超标产品以及违规向批发企业、零售店或个人、摔炮、鱼雷等违禁产品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超标违禁产品,要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依规妥善处置。市场监督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热销动向,从严查处贴牌冒牌行为。对于超药量烟花爆竹增多等情况,针对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销售非法贴牌、冒牌等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4.交管站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相关问题线索,要会同派出所、应急办等部门进行溯源查处,切实从源头消除风险、去除隐患。
(三)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派出所、应急管理、市场监督、交管站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打击执法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建立情报会商、线索传递、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
1.强化线索核查。要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作战,通过日常检查、群众举报、平台监测等途径,积极获取涉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邮寄等违法犯罪线索,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要落地查人、依法处置,提升打击震慑效能。
2.从严打击查处。专项行动期间,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人员和涉案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依法从严予以打击查处;对属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主管部门;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区性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协调配合,联动开展打击执法;对涉嫌犯罪的,要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查获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为,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全面开展上下游溯源和流向调查,实行全链条打击查处,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滋生土壤。
(四)强化安全监管,加大通道查控力度。
1.各村要结合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着力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要针对高温汛期期间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全环节安全监管,严格安全许可和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巡查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发生安全事故。要科学处置收缴物品,组织专家对产品安全存放、销毁等进行专项论证,确保安全稳妥。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机动式“突击”清查,在重要路段设置盘查卡点、检查站,重点检查外地牌照的可疑厢式货车、面包车等车辆,凡发现载有烟花爆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要认真查验相关审批手续。要紧盯我乡烟花爆竹批发储存仓库等重点部位,在周边路段布控巡查人员,对发现的可疑车辆、人员进行核查,严查烟花爆竹流动违法犯罪。
(五)强化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打非治违”的良好氛围。
1.加大群众宣传。坚持以宣促查、以宣促打、以宣促治,通过微博微信、电视广播、村组“大喇叭”、海报条幅等载体平台,广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险性、危害性的认识。
2.强化警示震慑。及时曝光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件。要坚持宽严相济的政策,鼓励主动整改、立行整改,对专项行动期间投案自首或主动交出相关违法物品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3.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公布派出所、应急、市场监督、交通部门举报电话,及时兑现举报奖励,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大力推动实施群防群治,营造全民参与“打非治违”的良好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派出所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把此次专项行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到位,要安排专人负责。
(二)密切联动协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靠前作为,履职担当尽责,对行动中出现的各类难点问题,要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协作,强化工作会商,及时研究解决,推动任务协同共进、信息共通,形成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形成整体工作优势。
(三)强化督检问责。派出所、应急办要采取督导检查、蹲点派驻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形成闭环管理,对因不负责任、工作不力导致非法生产长期存在或发生伤亡事故的,一律依法倒查、从严追究责任。专项行动期间,乡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适时深入各地开展明查暗访,对敷衍塞责、进展缓慢的地区,将进行约谈通报、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