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8日至7月1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石岗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同步对下辖7个村党组织开展直接巡察、1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石岗镇党委工作汇报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专题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在石岗镇党委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工作。根据区委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石岗镇下辖2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个社区。镇党委下设党支部43个,镇政府下设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2个事业单位。从巡察情况来看,2021年以来石岗镇党委能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防汛防火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较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的工作要求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系统不深入。
2.党委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政治引领不够强。一是党委议事不规范。二是信访纠纷化解不到位。
3.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一是落实耕地保护措施不够有力。二是人居环境整治不够彻底。三是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够实。四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到位。(1)产业帮扶收益处置不到位。(2)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3)爱心超市运营不到位。(4)监测帮扶工作落实不到位。五是落实水环境治理的决策部署不到位。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不够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依然存在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够有力。(1)村务监督流于形式。(2)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履责缺位。二是警示教育不到位。
2.“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依然存在。 一是办事拖拉“慢作为”。二是工程项目“假验收”。三是干部管理“宽松散”。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资金、资产管理存在流失风险。一是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
(1)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
(2)财务报帐附件不全。二是资金使用管理存在较大风险。(1)大额现金支付。(2)财政专项资金存在流失风险。(3)大额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三是资产管理不善。(1)固定资产租金收取不及时。(2)资产处置不到位。(3)固定资产台账不完善。
4.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到位。一是违规发放补助。(1)超范围发放补助。(2)重复领取工会福利。二是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5.项目建设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二是项目结算、审核不严谨。(1)结算单价与中标单价相差较大。(2)同期工程各村材料定价不一致。(3)采购单价虚高。三是重复计量,虚增工程量。
(三)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不规范
1.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一是党组织软弱涣散。二是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
2.党组织基本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执行流于形式。二是党员活动有偿化。
3.聘用人员管理不到位。
(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改后又犯问题依然存在。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习近平乡村振兴思想落实落地。石岗镇党委要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乡村振兴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针,充分发挥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推进乡村振兴。要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端稳粮食饭碗,打赢净空、净水、净土攻坚战,大力推进“两整治一提升”行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创新思维,寻求方法,破解难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石岗镇党委要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聚焦不良工作作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防范廉政风险。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真正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入脑入心。石岗镇党委要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不断强化党委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推动构建“党建+”模式,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四)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推进问题整改措施落细落地。区石岗镇党委要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党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要紧盯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逐一销号,坚持整改不到位不放手、不收兵,要带领班子成员着力巩固整改成果,举一反三,久久为功,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健全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中共石岗镇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