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编发〔2024〕2号)及市、区工作安排,我镇作为省级第一批编制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镇。为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稳步推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我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
一、目标任务
望城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基本权责清单》《配合权责清单》《收回上级部门权责清单》“3张清单”形式列明望城镇镇权责事项,严格职责准入制度,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权责体系,切实为基层减负,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提升。
二、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黄小晖 党委书记
副组长:程小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胡 涛 党委副书记
罗大川 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武华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刘翠果 副镇长
工作专班负责根据中央、省、市、区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拟定镇本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具体协调部门间涉及试点工作的相关事宜,按照时间表路线图跟踪试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下设办公室设立在党建办,由胡涛、罗大川、陈武华和刘翠果牵头党建办、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推进。
工作专班在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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