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升全镇党建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望城镇领导班子成员支部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点建立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全省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意见》规定,按照“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建立支部联系点”的要求,结合全镇党建工作实际,望城镇领导班子应普遍建立支部联系点。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工作指导。联系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到联系点,及时掌握联系点的党建工作动态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参加联系点党支部开展的重要事务和重大活动。班子成员每月至少2次到联系点。
2.开展调研走访。联系领导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宣讲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倾听了解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愿望要求,对党支部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推动创先争优。联系领导要掌握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适时提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时总结联系点的经验,将联系点好的做法、好的典型予以推广,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
三、工作要求
1.各联系点要全面、客观地向联系领导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积极配合开展联系点工作,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听取和落实联系领导提出的指导意见。
2.联系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带头坚持和执行联系点制度。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对联系点的工作要随之进行及时调整,确保此项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3.领导干部要落实责任要求,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区委和镇党委若干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接受监督,为联系点的党员和干部作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