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良好开局意义重大。为确保园区喜迎新年元旦春节的祥和平安,为确保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开发区决定从2020年12月中旬至2021年3月中旬,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委各部门、园区各企业、单位提高站位,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严峻形势,认真查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存在的短板弱项,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组织领导,区级层面由区安委办统一协调,各专业委员强化监督指导,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安委办统筹协调、专委会指导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推动整改。委各部门、园区各企业、单位围绕行动重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要环节,抓住关键时间节点,采取明查暗访、蹲点驻守、分片包干、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集中行动,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要结合元旦、春节、全国两会重要时段,邀请有关专家,集中精干力量,组织开展暗查暗访,发现整治一批安全隐患,严肃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强化警示,注重宣传。委各部门、园区各企业、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百日行动”重点、进展情况及安全知识;要突出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百日行动”期间每月第一周(即2021年1月、2月、3月第一周)为“警示教育周”,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召开约谈会或警示教育会、通报重大隐患案例、开展大讨论、图片展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委各部门、园区各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百日行动”开展不力的地区单位,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凡在“百日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经有关安全生产监管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把开展“百日行动”与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五)健全机制,长效常治。委各部门、园区各企业、单位认真研究“百日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安全培训走形式、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杂乱、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小化工小矿山整顿关闭、城市安全发展等比较突出且影响全局、涉及长远的问题,拿出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或制度办法;同时要将“百日行动”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归纳总结,使之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