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昌邑乡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场)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昌邑乡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张 宇 党委书记
罗大川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邱四平 人大主席
廖志远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盛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万 腾 党委委员、副乡长
闵秋萍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喻 铭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宋乃润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段梦洁 副乡长
胡 恒 人大副主席
裘 武 公共服务办主任
戴联斌 行政执法办主任
龚 伦 司法所长
成 员:杨俊勇、夏志华、熊 平、勒光辉、陶志贤、胡兆珍及集中整治相关业务口负责人。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111办公室),陈盛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杨俊勇同志任联络员。
2025年4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