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反馈问题〔“十三”〕)整改销号的公示
督查问题:水法规定,禁止围湖造地。2021年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要求,有序实施退地退圩还湖。江西省对非法矮围整治不到位,围湖造地屡禁不止。
整改目标:根据河湖淹没情况,结合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有序实施双退圩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退地退圩还湖。
整改措施:2024年底前,对鄱阳湖联圩湖区开展专项排查,对鄱阳湖联圩湖区范围内种植草坪情况全面清理,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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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h640094-0401-2025-002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幸运28论坛 联圩镇 | 生成日期: | 2025-06-1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反馈问题〔“十三”〕)整改销号的公示
督查问题:水法规定,禁止围湖造地。2021年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要求,有序实施退地退圩还湖。江西省对非法矮围整治不到位,围湖造地屡禁不止。
整改目标:根据河湖淹没情况,结合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有序实施双退圩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退地退圩还湖。
整改措施:2024年底前,对鄱阳湖联圩湖区开展专项排查,对鄱阳湖联圩湖区范围内种植草坪情况全面清理,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