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石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幸运28论坛
政府信息公开网—石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石岗镇人民政府,邮编:330106,传真:0791-83220952,联系电话:0791-832207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石岗镇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建设,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们不断完善石岗镇人民政府网站建设,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和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各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截至12月31日止,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履职依据”4条,“规划信息”1条,“人事信息”1条,“预算决算”1条,“政务动态”27条。通过强化石岗镇政府网站的建设和运维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以来,我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提高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我镇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申请0件;通过传真提交申请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0件;通过“石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网上申请0件;通过信函提交申请0件;通过其他形式提交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网站信息日常管理,我们完善了《幸运28论坛
石岗镇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工作细则,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流程,落实了政务公开审核工作机制,为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各类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发挥好石岗镇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主平台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栏目,同时,进一步增加重点领域公开栏目设置,新增栏目包括政府采购、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本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
二是发挥好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作用。以“锦江明珠生态石岗”为中心的政务微博、微信政务新媒体为平台,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等,进一步回应民生诉求,答疑解惑,成为信息公开的有生力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公开意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事关我镇政治、经济的稳定发展,尤其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更是民众关心的事情。我镇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信息公开意识,牢固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理念,逐级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形成从上至下齐抓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网络,由过去的“要我公开”变为“我要公开”。
2、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关系。切实抓好各项公开制度的落实,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权威。
3、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程序和配套机制,细化执行标准,规范公开行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轨道。
4、完善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评。强化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纠正漏公开、乱公开、错公开的现象。
5、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全镇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熟悉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操作规程,增强法治意识、保密意识和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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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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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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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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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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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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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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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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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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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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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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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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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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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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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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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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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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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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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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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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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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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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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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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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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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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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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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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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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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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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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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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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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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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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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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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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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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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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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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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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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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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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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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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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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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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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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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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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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思想意识需进一步增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需进一步提升。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方法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
下一步我们一是要进一步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系统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列为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二是继续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和信息质量,深入实际,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镇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