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发布机制
为切实加强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坚持在第一时间向镇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发布事件信息,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特制定本机制。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包括事件、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二、实发地和相关单位接报的,应立即组织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同时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在半小时内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三、各村委,各部门要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突发事件预警工作。关注重点领域和要害部位,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信息报告要简明准确,可采取先口头后书面报告的方式。
四、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级别,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已经发生时,事件发生的村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向镇应急办报告警情,镇应急办报请有关领导同意后,根据响应级别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经确认,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结束,待危害事件基本消除后,应及时结束应急预警和处置工作。应急响应各环节均要及时准确地进行上报通报,必要时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应急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