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度西山中心学校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单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力做好我校新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现将相关政策告知于您,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
1.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金:符合入园年龄,并在幼儿园就读的在园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脱贫户学生和城镇脱困解困家庭学生按每人每学年1500元标准发放,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人每学年1000元标准发放。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金:在全部实行“两免”(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基础上,具有本校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金。生活补助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宿舍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小学生每人每学年125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标准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按小学生每人每学年625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750元标准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含以下类别:
第一类: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脱贫户家庭学生和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
第二类: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第三类: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和城镇孤儿学生
第四类: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和城镇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第五类: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第六类: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
第七类: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边缘户学生
第八类: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事实无人抚养学生
第九类: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
第十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如您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请您将情况告知班主任,并于开学初递交相关材料交至班主任,逾期未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幸运28论坛 西山中心学校印制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