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对在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就读,并具有本校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金,生活补助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其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500元标准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即小学每生每学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学年750元标准发放)。
2025年春季学期累计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575 人,发放资助金额达121.631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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